江苏省宜兴丁蜀职业高级中学
学生安全责任书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活动的通知》和无锡市教育局《无锡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(暂行)》文件精神,为争创“安全文明和谐校园”,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,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,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,学校与学生以及家长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。
一、学校方责任:
1、加强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交通、用电、饮食、宿舍、校园消防、校园伤害等安全教育,并利用橱窗、校园网、板报等多种媒体做好安全常识宣传,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,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、互救的基本方法,具备一定的抵御侵害的能力。
2、通过班会课、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国家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行业安全条例教育,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,预防违法行为和杜绝事故的发生。
3、加强食堂饮食安全管理、小卖部食用品管理和宿舍舍务管理等,对校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和督查,建立健全机制,努力把安全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。
4、学生处、校团委、校学生会和学校心育中心设立学生矛盾调解处,及时帮助学生化解矛盾,处理问题。
5、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,了解学生校外遵守安全法规情况,与家长携手共同教育学生。
二、学生与家长方责任:
1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行业安全条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做安全、文明、和谐校园的参与者。
2、文明走路,做到靠边行走,主动避让来往车辆,不闯红灯,不破坏交通安全设施;文明骑车,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横过马路下车推行,拐弯伸手示意,不闯红灯;文明乘车,做到排队候车,有序上车,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,不向车外抛洒物品。
除公交车辆外,不使用如电瓶车等机动车辆来校(特殊情况家长与学校签订协议),不乘摩的、残疾车等,家庭住址距离学校3公里外的学生原则上寄宿学校,不得租房在外(特殊情况要求住宿在外,家长须与学校签订协议),不留宿在外,也不留宿外在自宿舍内就寝。 |